《會計》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,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,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《會計》知識點,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,順利通過考試!
【教材例2-17】甲企業銷售一批商品給乙企業,貨已發出: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商品價款為200 000元,增值稅銷項稅額為34 000元。當日收到乙企業簽發的不帶息商業承兌匯票一張,該票據的期限為3個月。相關銷售商品收入符合收入確認條件。
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:
(1)銷售實現時:
借:應收票據 234 000
貸:主營業務收入 200 000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 34 000
(2)3個月后,應收票據到期,甲企業收回款項234 000元,存入銀行:
借:銀行存款 234 000
貸:應收票據 234 000
(3)如果甲企業在該票據到期前向銀行貼現,且銀行擁有追索權,則表明甲企業的應收票據貼現不符合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,應將貼現所得確認為一項金融負債(短期借款)。假定甲企業貼現獲得現金凈額231 660元,則甲企業相關賬務處理如下:
借:銀行存款 231 660
短期借款——利息調整 2 340
貸:短期借款——成本 234 000
貼現息2 340應在票據貼現期間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為利息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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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何以笙簫默)